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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球吧体育银行理财论文大全11篇

2023-08-13 00:38 作者:小编 浏览:

  谈球吧体育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将客户关系管理、资金管理与投资组合管理等结合在一起,向客户提供的综合化、个性化服务产品。理财产品是资本市场的晴雨表,是商业银行向全能银行转变的第一步。麦肯锡公司在对2020年银行业预测时指出,“今后20年最具吸引力的将是理财”。

  随着银行业的全面开放,我国银行业正面临着以理财业务为核心的外资银行的全面竞争。一方面在于银行业务转型所带来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中国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理财时代,富裕居民以及高端富有人群扩大的同时,理财需求与理念得以提升,带来了巨大的外在推动力。内外双重推力,成就了中国高速增长的银行理财市场。

  据统计,2005年我国人民币产品才121只,外币产品566只;2006年理财产品实现了几345只,外币产品744只;2007年产品的发行数量和规模都呈现出爆发性的增长,各大银行在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剧增,可以说见证了我国资本市场和理财市场的全面繁荣,充分体现了我国居民经济活动的活跃。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呈现了三个方面的整体特点:第一,人民币产品的投资价值显著高于外币产品;第二,股票、混合类产品的投资价值高于其他类别产品;第三,中资银行的人民币股票、混合类产品全面超过了外资银行,但是中资银行以数量取胜,外资银行更注重产品设计和适销对路,中资银行产品的收益和风险指标明显落后于外资银行。

  据近期数据显示,受次贷危机影响,国内理财市场面临的难题日益显现:理财产品出现了大面积的低收益、零收益,甚至是负收益现象,不仅中资银行暴露出产品设计方面的缺陷,外资银行的产品也表现出结构设计越来越复杂,产品的投资价值却越来越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具体而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在以下问题: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同质性很强,且真正适合理财服务的品种不多。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把握市场脉搏能力相对较弱,尚未成立一支专业化的团队系统深入地研究整个资本市场、理财市场和客户的产品需求,因此缺乏设计差异化并富有竞争力的理财产品。在许多理财产品开发中,银行只是运用网络优势、营销优势和政策优势,与合作方进行对接,是理财产品业务链中下游的关系,只是一个管道和平台,产品附加值极低,主动权始终掌握在他方,而银行只从中获得极低的费。

  2.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缺乏自主创新能力。由于国内银行市场化运作的时间较短,加之市场上金融工具相对缺乏,使得现阶段商业银行对复杂金融产品的对冲交易能力欠缺。很多银行在发售自己的理财产品时,并没有将产品结构拆开,自己到金融市场中独立操作,获取更大的利润,而是连同自己的存款以及结构产品打包一起与外资交易对手平盘。结果,不论我国商业银行推出何种理财产品,在这一过程中只相当于外资银行的零售终端而已。由于我们商业银行未能直接参与市场,组合衍生产品的能力与外资银行相比较弱,因此只能被动的接受外资行的报价。

  虽然产品说明书中均对可能面临的风险作了比较详细的揭示,然而银行许多营业网点没有在明显的位置张贴风险提示公告,而且少部分营销人员只强调收益不强调风险的行为更会导致客户的不满,引发许多纠纷,对银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此外,许多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工作依旧不到位,产品售后服务跟不上,无法定期给客户发送理财产品对账单和公布理财产品净值,缺乏相应专业人士对产品进行分析,因此,当理财产品收益低于储蓄存款税后收益时,投资者存在普遍的不满情绪,投诉等情况经常出现。所以在鼓励银行产品创新的同时,也要做好投资者风险教育,投资者应当根据个人的风险偏好,理性选择相应产品。三、进一步深化发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建议

  银行理财业务经营发展过程实质应该是从过去的依靠物理网点资源转变为依靠自身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实现规模、质量、效益三方面动态协调和优化平衡的过程。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用创新思维构建银行的核心业务模式,因此,建议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金融体制的变革,传统的金融结构在不断改变,金融服务的对象和内容已发生质的变化。过去那种银行与客户之间单纯的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已不适应新的金融形势。为此,商业银行必须转变经营观念,努力开拓理财服务业务。

  理财业务最大的风险来自于投资的信托产品的资金运用风险。对银行来说,产品出现任何问题,商业信誉都将受到严重的损害。无论是产品的设计研发阶段,还是产品存续期间的托管阶段,都应加强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这就要扎扎实实地提高自身的资产管理能力和投资盈利能力,进而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风险管理能力。

  集成化是指一个理财产品通过对多种金融工具和技术的组合,构造复杂的结构性产品。专业化是指理财产品的开发基于专业的人才和技术平台,这就需要大量的专业化人才。商业银行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转变观念,从寻求政策保护过渡到建立核心的市场竞争能力,从中间商转变为生产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同质性很强,且真正适合理财服务的品种不多。所以笔者认为,首先,商业银行可以在不违反现有政策的前提下创新业务。这方面银行应是有潜力可挖的一是加强理财产品和服务的整合。近几年中资银行在零售产品的整合方面做了很多探索,重点仍是把信用卡构建成银行零售业务各子系统融会贯通,集存贷汇、消费、缴费、理财于一身的理财产品。二是加快理财新产品的创新。重点是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条件具备时创新更多的投资型理财品种。三是拓展“网络理财”。

  分层次服务是指针对不同顾客的金融需求,结合他们对银行的利润贡献度,为不同层次的顾客提供有区别的服务,它有利于个人金融业务的开拓和银行收益水平的提高。虽然我国的优质客户层还没有完全形成,但是现在已经涌现出很大的一批人,他们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有较先进的理财理念,对资产安全的保值、增值有着尤为迫切的需求。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该在这个方面进行尝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根据客户评价标准,采取分级别服务的形式,不同等级的客户由相应级别的理财机构和理财师提供服务,由他们根据不同客户的偏好和需要,进行最有成效的营销。

  当前,商行理财产品情势大同小异,某个银行没有独特的优势能吸引某1类顾客专门去购买其理财产品。比如说对于于5万起投的普通客户来讲,各家银行的理财产品收益率、投资时间和风险基本相同,客户也就没有必要专门去某家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但在国外,比如说瑞士银行的独特优势就是为顾客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再比如美国,从低端到高线种类型都加大纵深,逢迎各类客户的需要,因而,每一1类商业银行都有其吸惹人的1点。

  我国的商业银行动客户提供同质化产品的另外一个缘由就是对于本身市场定位不足,没法为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也就是说,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并无1个肯定的战略着力点来营销其理财产品。而在国外,比如美国,商业银行的市场细分无比明确。对于于大型商业银行来讲,其依托本身的人材、资金和装备等优势将自己的战略锁定在富有的大客户身上,而中小商业银行打价格战,以低廉的价格来吸引1般客户。

  商业银行1般只重视对于高净值客户以及私人银行客户瓜葛的维系,1般来讲,通过为这些客户提供各项增值服务,疏忽了对于1般客户的瓜葛保护,通常只是销售完理财产品就算作交易的完成。而在美国,商业银行引进先进的客户瓜葛管理系统,应用“生命周期理论”,为客户各个人生阶段提供不同的理财产品以及服务,提高了客户的虔诚度,并且还为客户派出专门的客户经理与客户联络,维系客户瓜葛。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包装,树立起自己的品牌,注入企业的文化以及形象,构成其他银行难以复制以及模仿,并且有可延续性的核心竞争力。比如,在内地,招商银行的“金葵花”理财,构成了自己的品牌优势;在香港,比如渣打、汇丰等,都有专属自己的理财品牌。

  (二)笔者的观点笔者认为,在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中,商业银行和投资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与一般的储蓄法律关系无本质区别,投资者完全可以在产品发售时了解到它的利率和收益,无须承担任何风险。因此,笔者把这两类理财产品归为委托关系。而对于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由于银行并不向投资者保证收益,所以盈亏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笔者认为它实际上属于信托关系。另外,由于不涉及相关风险承担的问题,若将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与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下的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归为委托关系也无大碍。但如果将非保本浮动收益的法律性质划入信托关系内,就更能从法律意义上控制此类产品,主要原因在于审批信托产品的方式为附否决权的报名制。

  (一)商业银行的法律问题据笔者调查,某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人员利用投资者对专有名词的陌生,为达到销售额度,在销出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时竟向投资者承诺是保本产品。不仅如此,在为投资者做风险评估时,理财业务人员根本不询问投资者任何问题,直接操作答卷,提交风险评估报告。这也是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中出现的最大问题———有意或无意地风险提示不足。那么风险提示不足是否就是欺诈行为呢?笔者认为是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经营者必须履行风险提示义务,销售顾问进行风险提示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另外,在完成购买后,笔者发现,很少有理财专员再去将理财产品的盈亏状况反馈给投资者。相反,他们与投资者再次频繁联系的原因往往是希望投资者进行再投资。理财业务员在投资者理财产品快到期或已到期时表现得较为热情主动。这同样是出现在银行与客户之间滑稽而荒诞的一幕。

  (二)投资者的法律问题投资者作为弱势一方,往往在产品亏本后哭诉无门。这时,银行与投资者之间的矛盾与纠纷就应运而生。双方各执一词,投资者也不可能意识到在购买产品时,理应录下理财业务人员的承诺。毕竟作为投资者,他们认为银行理财其实只是比一般储蓄收益高,并不会出现这样的法律风险。据笔者调查,这样的事件发生在很多商业银行和投资者之间,最后投资者找到银行投诉时,理财业务人员往往用一句“投资有风险”来搪塞,也很少有投资者会因这类事件将商业银行告上法庭。事实上,就算有投资者告上法庭,其胜算也不高。《民事诉讼法》强调“谁主张,谁举证”,投资者必须给出足够的证据才能使法官信服,而做到这一点往往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银监会关于理财产品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文件也在此时遭遇了尴尬。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法律风险的增加,使投资者和银行之间的矛盾逐渐增加,这直接影响了理财产品的发展,削弱了广大投资者的投资意愿。今后,在推进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进程中,商业银行和投资者应当更加全面地认识和完善理财产品以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以下是笔者从三方面提出的建议:

  (一)对银行的建议银行一方面需要全方位披露理财产品的信息,另一方面应积极履行其提示职能。因此,银行应做到:(1)缔约前,认真准确地为投资者做风险评估测试;了解投资者承担风险的能力及其在选择风险时的偏好。(2)缔约后,及时跟进工作,如期报告产品的收益情况。

  (二)对投资者的建议理财产品纠纷发生时,不能让银监会出台的一系列部门规章成为一纸空文。因此,在针对这些纠纷问题时,投资者应该尽量细化原有的、已出台的法律文件,从法律意义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投资者在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的同时要理性投资,不能因为一时贪念而盲目购买理财产品,只听到理财业务人员所说的高额利率而忽略他们的高风险提示。

  (三)对整个金融市场中理财产品的的建议1.发挥银监会职能,加强监管,控制数量,保证质量今后,越来越多的投资者会把理财产品作为投资的首选。截止到2013年11月的产品已达4446款,而随着理财产品的数量日益增多,其质量却参差不齐,鱼龙混杂,不仅影响理财产品的总体质量,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监管的工作量。正因如此,银监会更应当保证理财产品的质量,加强监管职能。2.使理财产品明确化、专业化、制度化,迎接完美转型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2013年3月,银监会出台了规范有关银行理财投资运作等相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虽有规范,但关于理财产品在金融市场的监管和风险防范等问题仍亟须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并加以调控。明确商业银行与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关系至关重要,而理财产品本身的问题同样弥足轻重。关于理财产品的设计、评估机制、产品售后等问题都亟待我们完善,以促使理财产品的良好运作,使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能够真正做到法律性质明确化、服务专业化、规定制度化,从而迎来理财产品的转型。

  个人理财是指个人资产通过银行专家的理财服务实现保值增值的过程。而个人理财服务是指银行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通过发掘客户需求,帮助客户分析自身财务状况,制定个人财务管理计划,并帮助客户选择金融产品的一系列服务过程。具体的讲,我国当前个人理财业务,就是专家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个人投资建议,帮助客户合理而科学地将资产投资到股票,债券,保险和储蓄等金融品种中,以实现个人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满足客户对投资回报与风险的不同要求。

  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是商业银行利用其网点、技术、人才、信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以自然人(或个人客户)为服务对象,为其提供包括投资理财、代收代付、保管、转账汇兑结算、资金融通、信息咨询等在内的全方位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对个人的金融理财服务仅仅局限于储蓄、代收代付等简单的业务。可是随着个人财富的增长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各家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迅速发展起来。以1996年中信实业银行最早推出的“私人理财中心”为开始至今的10年期间,在以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为主体的基础上,各家机构纷纷推出相应的理财产品和服务。2001年6月,上海出现了以杨韶敏等6位理财员命名的理财工作室,这标志着我国银行业在个人理财服务上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近几年来,国内商业银行经过对个人理财业务的研究和探索,已经普遍认识到了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个人理财中心”“理财工作室”在纷纷设立,新的金融产品也在不断地推出,国内几乎所有商业银行都将该业务的开展作为竞争优质客户的重要手段核心的经济效益增长点。

  目前国内各商业银行尽管都有各自不同的理财品牌,如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品牌,中信实业银行的“理财宝”品牌,工行的“理财金账户”等。但它们的业务范围更多的只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重新整合,大都集中在个人信贷、代收代付、信息服务等基础性理财产品上,关于投资类理财产品相对较少,更谈不上结合客户的投资偏好和资金实力,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计划。同时,我国各家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趋同现象严重,一家能做的业务,别人可以很快“复制”,一家银行刚刚开发出新产品,其他商业银行立刻就能跟进,尽管名目互不雷同,但功能特点类似、投资收益相当,各行间的差异就主要表现在代客理财的重点略有不同。

  由于目前国内金融业尚处于分业经营阶段,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相互割裂使得银行无法利用证券和保险这两个市场为客户实现增值,这大大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导致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的个性化服务只能在较低的层面操作,因而,目前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咨询、建议或投资方案设计等层面上,还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财。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知识性、技术性相当强的综合业务,涉及到市场、资本、金融、投资、贸易、法律等各个领域,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非常高。它要求理财人员不仅要全面了解银行个人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应掌握资本、证券、保险、投资、期货、房地产等相关金融知识,具有综合性强、灵敏度高、涉及面广等特点。但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的个人理财服务人员,多是原来从事传统银行业务的员工,对证券、保险等专业知识知之不多,文化素质也普遍不高,理财建议还只是停留在为客户提供储种选择、个人存单质押等与传统储蓄业务相关的服务上,而未能真正为客户提供适当的理财建议,不能让客户了解理财的核心和含义,只会让客户感到自己离理财服务越来越远。

  国内商业银行目前在经营管理上基本上都将对公业务和个人业务分开,在对外营销中,还是个人归个人的,公司归公司的,没有形成联动营销,资源未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对于个人理财产品的推介,仅限于柜台、少数的个人理财中心、理财室,分销渠道建设落后,未能将客户经理、物理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多种有形无形的营销渠道有效地整合在一起,难以形成交互式、立体式的营销网络。在个人理财服务方面所做的宣传,也极其有限谈球吧体育,即使做了一些广告,也是零打碎敲,没有很好地策划。

  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必须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要,不同年龄、职业客户,其理财要求各不相同,因此要有针对性地研究、开发、设计出不同的理财产品,并由单一的储蓄业务向多元化的银行资产、负债、中间业务一体化发展,不仅要提供银行结算、授信、咨询、业务等“一揽子”服务,还要提供保险、税务等银行的社会综合,以满足客户要求的多样性。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国内银行逐步引入市场细分理念,确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以目标客户为基础,为客户“量身定做”个人理财产品谈球吧体育,有差别地、选择性地进行金融产品的营销和客户服务,把有限的资源用于能为自身业务带来巨大发展空间和市场的重点优质客户。我们不仅可以根据客户收入高低进行市场细分,还可通过客户的年龄层次进行市场细分。在市场细分中,抓住目标客户群,进行更进一步的细分,以便提供更好的服务

  的相关专业知识,是不能够胜任这项工作的。因此,商业银行应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理财客户经理和熟悉多方面金融业务的理财专家,他们具有相关的金融理论知识和财务分析知识,具有市场分析能力和市场投资技巧,在个人理财业务中,能够为顾客提出详尽具体的规划,并根据客户的实际财务状况、风险偏好、个人目标等因素,对投资工具的种类和投资的回报率做出详尽的分析说明,使理财服务能真正立足于理财。

  当前,由于政策、法律的限制、我国金融机构只能分业经营,银行不能涉及证券、保险业务,也就不能给客户提供综合理财业务。因此,在这种形势下,银行应积极参与,加强与证券、保险和基金管理公司以及房产商、汽车商等高档消费品商家的合作,一方面可以设计更多适应理财业务的新产品,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网络优势,依托信用资源,拓展基金业务,推进保险,加强银企合作,从而促进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总之,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正处于新兴阶段,需要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实现从单一的银行业务平台向综合理财业务平台转变,从单一网点服务向立体化网络服务转变,通过一系列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为我国的银行业带来收益。

  [1]宋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2006,(1)

  [2]刘珊,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探讨[J],价值工程,2005,(2)

  2.1资本结构不平衡经营、管理、保护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功能,然而仅就目前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情况而言,普遍都存在着筹资负债总量高,产权比例过于分散、资本不足且流动性较差的问题,导致财务风险的产生。资本是银行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的重要防线,当发生重大风险的时候,有足够的资金去进行防御,有助于保障银行自身与用户的基本利益。而一旦资本结构出现不平衡的问题,银行所持有的资金就会严重不足,资本充足率随之急剧降低,风险应对能力被大大削弱。在此情况下,银行需要筹借资金以应对风险,然而利息较高,且还款期限紧迫,如果银行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尚无法还清债务,就会出现财务危机,影响正常的经验活动。

  2.2会计内部控制系统建设落后一般而言,会计内部控制系统主要包括三大制度,分别是会计内控制度、资金内控制度、信贷业务内控制度。目前,我国的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建立起了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然而制度的灵动性不足,财务风险的管理控制能力较弱,同时商业银行的会计人员也并未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与经营环境分析的基础上就会计内部控制系统进行优化,完善其基本功能,导致风险管理工作与内部控制制度脱轨,风险管理工作过于分散,管理效果不理想。三大制度得不到整合利用,相互分离,各自为政,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等环节的工作效率较低,损害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

  2.3信用风险偏高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经营活动之一就是信用借贷,即是将资金借贷给急需资金的个人或企业,约定利息与还款期限。然而,部分借贷的个人或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并未能按时偿还贷款,这就是贷款风险,容易将银行的资金套牢,形成资本危机。当前,我国普遍存在着信誉度低,拖延还款期限的个人或是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弊端普遍存在,导致商业银行的资金回笼难度大,不良资产比率过高,降低了银行资金的安全性,导致资金流通不畅,财务风险更加突出。

  2.4工作人员的财务风险意识薄弱伴随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在市场经营活动当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是维系着整个市场平稳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新型业务的发展更加突显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人才不足的事实,而大部分的财务风险管理人员由于专业水平的限制,尚未能充分认识到加强财务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对财务风险本身的概念也混淆不清,片面地认为银行的财务风险主要就是资金的不足,整体的效益观较差。因此,其在正常的财务风险管理当中,由于管理理念的错位,管理方法出现了很大的偏差,一味地催促借贷人还款,而忽略了其他经营过程当中所存在的隐形风险,留下了诸多的财务风险隐患。

  2.5宏观监管滞后目前,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处于初步阶段,市场经济成分比较模糊,欠缺完善的市场准入标准,商业银行在参与市场竞争的时候无发生占据有利的条件,尤其是非国有商业银行,如各地的农村商业银行等,导致出现财务管理风险。再加上部分地方政府存在严重的本位主义思想,罔顾经济的客观规律,致使地方性质的金融机构不断出现,缺乏监管,将商业银行的财务风险无限放大。我国现阶段对于商业银行的管理存在多方面的不足,集中体现在宏观监管滞后的环节,宏观监管方案缺乏预见性与前瞻性,往往只是注重事后管理,而忽视了事前预防,难以起到防范于未然的效果。宏观环境的不理想,加之宏观监管滞后,导致我国商业银行的财务风险层出不穷。

  3.1创建财务预警监控系统在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基础上,整合商业银行的经营计划、财务报表、利润指标等内容,以现代企业管理的相关理论与经验为指导思想,完善当前的财务预警监控系统,主要针对的是银行的各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管理,起到防范于未然的作用。财务预警监控系统与财务评价系统往往是结合使用的,功能上形成互补的关系,不存在重叠的问题,动态识别银行经营活动中的风险信号,分析风险出现的前因后果,从而为工作人员制定风险管理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财务预警监控系统具有记录功能,即是将已经发生了的财务风险问题的详细情况进行完整的记录,总结相关的经验,防止类似的财务风险再次发生,造成双重影响。

  3.2完善信用评级体系借贷服务是商业银行经济效益的主要来源之一,为了防止银行的资金被套牢,需要就当前的信用评级体系进行优化完善。首先,建立个人和企业信息数据库,严格实施信用扣分的方法,权衡各项指标,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或企业坚决不批准贷款申请。其次,做好个人和企业的信息更新工作,定期将缺失的信息补录进数据库当中,与其他的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助,通报借贷申请人或是企业的历史违约情况。最后,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信用评级体系,统一标准,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防止内外勾结,套牢甚至是侵吞银行资产等违法现象的发生。

  3.3平衡资本结构理想的资本结构应该是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形成长期的平衡关系,处于稳定的状态,资本结构不平衡是商业银行一切财务风险的首要诱因。平衡资本结构,关键在于明确股东权益和负债比例的最佳范围,以财务杠杆理论(financialleverage)为判断标准,当财务杠杆利益为最小值的时候,证明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已经出现严重失衡的问题,需要及时调整;而当财务杠杆利益达到最大值的时候,证明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正处于最优的状态,无需调整。同时,遵循资本充足协议(CapitalAccord),资本必须要保证足够的充足率,预留风险应对的资金,确保银行的经营活动正常进行。除此之外,对负债结构进行优化,设定合理的负债期限,以维系银行资金的流动性,以强化银行的风险应对能力。

  3.4保证财务决策的合理性针对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在进行财务决策的时候,普遍存在着主观决策以及经验决策的弊端,仅仅凭借决策人员的主观臆断,取法实际分析,所作出的财务决策具有很明显的局限性。鉴于此,在全面思考财务决策的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笔者建议使用定量计算分析法进行财务决策,根据市场分析的相关数据,创建决策模型,综合市场背景与银行内部的实际情况,包括资金存量、资金流向、资金回收前景等问题进行分析。如:在营业网点投资方面,充分考虑投资的报酬率、回收期、净现值等因素,当效益估算达到合理范围的时候,方才允许进行投资。再如:在筹资决策方面,必须要对资金需求量进行全面的预测与估算,在仔细分析资金成本的基础上,确定合适的筹资手段。此外,为了保证商业银行能够达到预期的投资目标,规避财务风险,在进行投资的时候,建议采用债权性投资,将主动权控制在银行自身手中。

  3.5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于管理商业银行的财务风险而言,内部各个部门都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因此必须要明确各个部门的权责,落实“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有权”的基本原则。为保证各个部门的积极性,在进行利益分配的过程当中,应当协调各方的利益,促使商业银行的内部财务关系保持透明的状态,有助于提高财务风险管理的水平。鉴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的财务风险管理需要依赖于精确而及时的会计信息,以便及时调整财务风险管理的方案,将资金回笼,巩固风险管理防线。所以,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银行对抗风险的能力,需要对银行内部的会计人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培训,强化其财务风险管理意识,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为商业银行管理财务风险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

  近年来,国内各家中资银行纷纷成立了“个人理财中心”、“理财工作室”,但只有在一些大城市才有一些针对高端客户的服务,而大多数理财中心只是停留在概念上,提供较低层次的服务。一些银行提供的个人金融业务基本还停留在原来的存贷业务层面上,即使增加了,也只不过是如代买国债、金融业务咨询等简单的业务。银行做的只是把自己的产品展示出来供客户选择,而并非是为客户量身裁衣,进行专业的理财咨询服务和投资组合建议。

  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推出合规的金融产品只有几十种,与世界各大银行两万多种金融产品相比简直是沧海一粟,根本不能满足广大个人的理财需求。同时,各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同质化比较严重,产品的开发和设计能力很弱。在金融产品的开发上,好的就一哄而上,缺少创新意识和特色,只是照搬照套,令顾客无所适从。

  金融品种缺乏广泛的适应性。虽然近年来银行开拓的个人理财品种在不断增加,同时为不同的客户开发不同的产品,但是能向大众普及的产品并不多,例如有些银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起点需要达到5万元甚至10万元才能办理,个人通知存款的起存点也要在5万元以上,服务范围狭小,没有适用普通大众和工薪阶层的金融品种。

  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是把产品的宣传单分别展示在架子上供客户任意选择,而缺乏个性化服务。因为客户不能单凭自已对一些宣传单上的介绍而全面了解这些产品的功能和效用,而客户需要的不仅仅是各种摆出来的理财产品,而是银行的理财人员在详细了解分析其需求后,再根据客户的特点来设计的个性化的理财方案。

  (五)现有商业银行的普通员工和专业理财人员理财专业素质急需提高,高素质专业理财人员非常缺乏

  在目前商业银行中,很多银行的普通员工都不知道什么是“个人理财”,又怎样去开展个人理财市场的营销?有些银行理财人员只是经过银行内部挑选,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和学习就直接上岗。而对于一些资深的理财专业人员又缺乏行业规范管理和职业道德约束,例如一些客户资料保密、产品风险提示等风险管制等。高素质专业理财人员非常缺乏。

  由于国内普及性金融教育严重滞后,客户对风险收益没有正确的认识,许多顾客在很大程度上把理财等同于发财,只求利润最大化,而忽视了投资的风险;部分银行理财营销侧重于收益的宣传,没有严格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使个人理财金融产品的预计(设计或宣传)收益率与顾客的实际收益率差距很远,其结果是绝大多数客户不在银行开办个人理财业务。

  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效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9月,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9.26万亿元,储蓄余额达到14.23万亿元。在对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四个城市进行的专项调查显示,74%的被调查者对个人理财服务感兴趣,41%的被调查者表示需要个人理财服务(曹文,银行个人理财市场问题凸显)。这说明了我国目前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社会需求很广泛,越来越多的普通客户渴望得到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一站式”服务。但是现在中资商业银行一般都和外资银行一样,把着眼点放在20%的重点客户市场上,而把80%的普通、工薪阶层客户忽略掉。外资银行这样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基于他们所拥有的网点资源、经营金融业务品种范围等条件的限制,而这正是中资商业银行所拥有的优势。根据以上的调查和现在的实际情况,城市大部分家庭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家庭都有数额不等的储蓄存款。如何对这些存款进行保值、增值、投资和理财?这是客户和中资银行须共同考虑研究的。中资银行要实现由经营产品向经营服务、品牌、文化方面转变,就绝不能对中低端客户“一弃了之”。反而,更应该把它作为重点开发的市场。

  中资商业银行应加大在中低端客户理财的服务力度,例如大力开发一些“基金定投”的业务,让更多普通工薪阶层客户参与其中。而对于一些中高端客户还可以细分产品以供客户选择,比如银行传统人民币理财产品区,外汇理财区,基金区,保险区等几大板快。这样使所有的客户就对金融理财产品的分类一目了然,便于选择。

  首先,对于绝大多数客户来讲,太多的产品会导致其不能选择而失去兴趣。银行理财人员可以针对每一款产品做个标签。这个标签从六个指标来评定该产品的特性,即: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加入门槛和成本、接受服务的便捷性和提品商的背景。绝大多数理财产品都具有复杂性、虚拟性、未来性和风险性,但通过上述6个评价指标,基本上”锁定”了理财产品的特性,当然还有一部分产品特性只有市场和时间才能告诉我们答案。如此一来,客户在获取相关信息的同时可以对不同产品加以优、劣势比较,从而找到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其次,理财群体有不同的层次,有的只需要购买一种或几种理财产品就可以,有的需要对自己大笔资金进行理财规划,这时我们就需要实行差异化服务。一些单一的,小额的理财服务可以由一线或大堂经理代为解答,而一些大额的、复杂的、多种理财产品组合的应由金融理财师(简称AFP)和国际金融理财师或注册金融理财师(简称CFP)等高级理财规划师对其进行一对一的服务了。

  1.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选择理财产品的开发方向是非常重要的,设计产品首先考虑的是市场需要,市场才是风向标,因为没有市场的产品设计得再好也没用。2.设计和开发理财产品要全方位地运用风险判断技术和收益测算技巧,要求开发人员对所有金融产品,对各类金融市场了如指掌,并能够进行综合运用,测试的程序也非常复杂。所以应该长时间地大力投入。3.银行除了自行开发产品外也可以加大与其它金融机构的合作从而增加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渠道。商业银行由于受金融、证券和保险分业经营政策的限制而无法开展一些业务,但却可以通过代销或的渠道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例如商业银行可以与一些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证券、信托公司合作设计一些灵活多变的理财产品放在银行代销代售,从而填补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某些空白。由于现行的个人理财市场的格局是银行搭台、多家唱戏,但其主角仍然是银行,银行凭借庞大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以及快速的销售能力,会进一步加强其在个人理财市场的主导地位。

  1.各商业银行应开发和建设有特色的理财品牌产品,防止产品同质化现象,增加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自己的顾客。2.从整体发展趋势看,今后的理财品牌将会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创新能力强、产品差异大、服务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成熟品牌,包括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工商银行的“理财金账户”,中国银行“中银理财”等;第二层次是创新一般、产品差异较小、服务差异化程度较低的品牌;第三层次是投入有限、创新差、服务能力差的品牌。商业银行应实行多层次品牌战略,吸引和服务多层次的顾客,扩大顾客群。3.在品牌建设中,商业银行应多运用公众媒体等资源传播和塑造品牌,增加这方面的投入和营销。因为提供技术含量高、设计差异高、服务个性化的理财产品对于提高品牌竞争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整个银行业务转型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六)提高理财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壮大理财专业资格人员的队伍

  与国内外的外资银行理财从业人员相比,国内中资银行的理财人员缺乏专业培训和专业素质,部分从业人员专业水平较低,具备专业理财资格的人员很少。要改善这种状况,应同时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加强对目前在岗理财从业人员的培训。2005年3月,我国的《金融理财师考试认证暂行办法》开始实施。现在已经有很多关于金融理财师(简称AFP)和国际金融理财师或注册金融理财师(简称CFP)的课程开办,各商业银行可以对其在岗理财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其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第二,要求和支持鼓励理财经理层或业务骨干通过考试具备金融理财师(简称AFP)资格,少数优秀的已经具备金融理财师资格的,再去通过培训考试具备国际金融理财师(简称CFP)资格,使整个理财队伍具备专业从业资格人员从无到有不断增加。尤其是要注重第二个方面的工作,注重理财类高端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只有从业人员具有过硬的专业水平技能,才能令客户信服,让银行为其理财。

  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行为或者说销售行为不够规范和缺乏规管。因为个人理财产品严格来说是风险产品,而风险的承担者是客户,而现在商业银行的理财人员大多数是一味强调收益保证,而在谈到风险时往往含混其辞,过多过高的承诺不符合金融产品的客观规律。因此,商业银行应该作出内部指引,从风险提示到产品设计再到收益说明,全面规范和引导金融产品的销售行为,用规则和流程科学地防风控险。只有讲究理财的道德和诚信,才能令客户放心,并让其为自己理财。

  目前很多客户的理财观念只是追求收益的最大化,从而背离了理财的真正意义和作用;还有些客户只是求安全,任何投资都不参与,只会把金钱长期放在一些风险低收益低的产品上,缺乏有效的理财配置。理财的真正目的是合理地安排资金,使资金保值增值,从而达到人生的收支风险的平衡。

  每个客户的理财目标不同,对收益和风险的追求都有不同。银行应该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进行不同的产品分配。对于一些保守型的客户应为他们提供一些存款型、保障型为主的理财产品,而对于一些投资型的可以为其配备一些基金、外汇或信托投资型的产品。对于一些长期投资的客户可以配一些中长线产品,对于一些短期投资型的客户则要为他们配些流动性强的产品,让客户各取所需。在此基础上,不断培育和开发个人理财市场。

  [1]贺坤.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几个问题[J].中国金融,2005,(24).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月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16.2万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近9.3%。个人金融投资理念的不断成熟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如此大的基数释放出一个不大的比例就会产生巨大的市场容量。从个人角度来看,个人居民储蓄的增加,金融投资产品和渠道的多样化,个人资产及消费欲望的增加,人口老年化及老年人口相对贫困化,从一而终就业模式的消失及社会保障体系重建,人生模式的多样化及财务风险的增加,使得专业性的金融系统理财服务成为一种需要。

  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最终经营目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逐步过渡,各银行之间的金融竞争越来越激烈。为改善对客户的服务,各家银行都在努力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因此,拓展经营领域,深化服务内涵,寻求功能创新是我国银行业在这种经营环境下的必然选择。

  我国银行业的现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社会信用过于集中在银行;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对公业务、批发业务上,对私业务以及零售业务所占比重较小;资产负债业务所占比重过大,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所占比重较小。上述三个方面问题使我国银行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而个人理财业务不仅经营风险较小而且能带来可观的经营收益,有利于商业银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实现从单一的资产负债业务向全方位的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相结合的多功能个人金融服务的转变。

  2006年年底金融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全面享受国民待遇。外资银行出于网点、人才等因素限制,不会将存贷业务作为重点来发展,而会将中间业务的发展作为“切入点”,逐步扩大他们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品种。个人理财业务将是国内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争夺的重点之一。

  外资银行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灵活的经营机制、丰富的管理经验,早已对我国零售银行领域潜在的巨大发展空间虎视眈眈。为了应对外资银行进入的挑战,国内商业银行纷纷将发展中心转移到零售业务中来。根据国际通行的“二八法则”,在零售业务中,20%的客户将带来80%的利润。因此,争夺最高端的20%的优质客户资源对商业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而要在零售业务中赢得优质的高端客户,个人理财业务极为重要。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以其领域广、批量多、风险小、个性化、收入稳定、附加值高等特点,成为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必然趋势。

  个人理财服务在国内虽然刚刚开始起步,但是,随着我国居民财富的迅速增加和个人投资意识的增强,国内个人理财业务己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尤其是从2002年开始,对优质客户的理财服务成为国内各大银行的竞争焦点。虽然各商业银行开办了各种各样的业务,但其共同特点表现为:银行的理财服务产品,以结算类为主,层次低,品种少;理财服务也仅是为客户咨询,提供理财建议书,理财服务设置的门槛过高;对于国际上主流的个人信托业务涉足少;侧重于推销银行现有产品,对客户的个性化服务不够;国内各银行所提供的理财产品基本上同质,缺乏品牌。

  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确定了银行、信托、保险、证券等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限制控制了业内风险,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金融交叉发展和相互促进,也限制了个人理财拓展的空间。银行、保险、证券各自为自己的客户理财,三个市场割裂,客户资金只能在各自的体系内循环,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增值。同时,理财机构不能代替客户直接投资,个人理财业务最核心的部分无法实现。银行不能涉足保险、证券、基金等,无法对个人资产进行全权管理,其理财服务也只能停留在方案上。这从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服务个人理财服务的发展。

  我国目前尚未实行利率市场化,金融企业竞争只能通过产品和服务进行,而无法在货币价格上给予优质客户更多的优惠,更无法通过货币价格在产品上有所创新。相比之下,国外银行可以在交叉销售时制定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

  中国资本市场不健全,可供投资的渠道有限。股票、保险、债券品种单一、基金刚起步,外汇资本项目尚未放开,制约了国内外汇业务的发展,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这使得中国现在的理财市场必然受到局限。

  (1)理财品种不丰富。理财业务与传统业务最为不同的就是其“个性突出”,不同理财机构针对不同的客户群,利用自己在某一投资领域的比较优势,安排最适宜的投资期限,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要。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名目众多,但各家银行推出产品实质上大同小异,互相效仿,产品整体技术含量较低,营销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也基本一致,仅局限于利率、汇率挂钩与国债、央行票据等投资组合的几种产品,不能根据客户的需求有差别、有选择地进行产品设计和客户服务,产品同质化严重。

  (2)专业理财人员素质不高。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业务,要求理财人员必须全面了解理财产品的各项功能,熟练掌握投资、银行、保险、法律、税收、财务等多方面知识,具备丰富实务操作经验,并有良好的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国外和我国香港地区一般都对理财业务人员资格有明确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时间较短,理财经理多由个人业务部门客户经理兼职。由于人员素质跟不上,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是资产管理业务,且仅停留在产品上,深层次的理财业务还无法开展。

  (3)组织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缺乏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没有一个专门部门来对个人理财进行统一规划、研究开发和协调指导,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处于自发状况,部门之间条块分割,相互之间协调不顺畅,也影响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

  (4)信息系统不健全。多数银行的业务运行系统建立在账户基础上,客户信息极为有限,无法有效地加以分析利用。同时,商业银行间、商业银行与证券、保险、信托之间的客户信息资料不能共享,客观上造成客户信息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向纵深发展。

  (1)尽快实现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就可以在除了产品和服务竞争以外,展开价格的竞争,进一步可以在货币价格上进行商品创新,实行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

  (3)允许银行混业经营。综合性个人理财业务开展的先决条件是允许金融的混业经营。当前,客户对银行的理财要求是希望银行能够提供一揽子的保值增值服务,但我们的银行目前基本上只能设计一些简单的金融理财服务方案。因此,政府应对现有限制银行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的政策法规进行修改,从而使各商业银行可以丢掉经营政策上的镣铐,大胆开展个人理财业务。

  (1)要设计符合中低客户需要的产品,开发中低客户市场。当前我国各大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基本上是针对高端客户而言的,市场准入门槛高,许多有理财愿望的中小客户被拒之门外。诚然,对银行来说,抓住高端客户非常关键,但我国的实际情况却是中小客户占绝大多数,中小客户个人理财市场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为实现银行的长期利润,商业银行不应忽视这一市场。

  (2)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个人经济活动也十分活跃,但是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步伐却大大拖后,无法对个人经济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管和惩治,造成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即使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也要承担不必要的风险。这种资源浪费想要尽快解决,唯一的方法就是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一方面推动各级人大立法,另一方面为个人信用管理提供协助和技术支持,实现信息共享。

  (1)要选拔一批理财专家培养对象,在选拔上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将一批具有熟悉金融专业知识、具有投资意识和营销经验的业务骨干选拔到理财岗位上来。

  (2)强化专业性的系统培训,重点加强投资理财知识、客户营销技巧、理财方案设计的培训。可以通过与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横向交流使理财人员全面掌握各类投资市场知识。

  (3)实行资格准入制。统一对理财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和考核管理,做到持证上岗。

  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种类不多,特色不突出,由于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多样性且不断变化,为了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商业银行应:

  (1)不断推进理财产品的创新。理财产品的创新首先是要新,商业银行设计产品或服务时,不要一味地模仿,要充分体现本行的智慧和优势,在做好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寻找市场发展空间。

  (2)开发适用性产品。个人理财产品只有适用才有客户和市场,才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利润。为此,商业银行提供的创新产品要有准确的市场定位,而准确的市场定位来自于对客户进行细分,即按一定的标准(如按收入、年龄、风险偏好等标准)进行分类,然后量身定做理财产品,突出产品的个性和差异,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客户群投资理财的需要。

  (3)开发有价值的产品。要真正能给客户带来增值收益,只有真正满足客户委托理财的增值目的,才能吸引大量客户的加入,才能推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

  [2]徐燕.论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7,(1).

  [3]程艳.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9).

  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经过股改上市之后都已开始逐步走向综合经营的模式,各商业银行都将新的利润增长点放到了中间业务上,而其中的个人理财业务自2003年开始以来也有了很大的发展。例如,国内各商业银行纷纷设立“个人理财中心”,招商银行的“金葵花”、工商银行的“理财金账户”、建设银行的“乐当家”、农业银行的“金钥匙”、光大银行的“阳光理财B计划”、民生银行的“非凡理财”等产品相继面世,市场上已有20多个品牌、几百种理财产品;2006年年初,凭借股市和金市的高温,各商业银行推出了一批与股指、黄金价格挂钩的外汇理财产品;并且,我国境内的外资银行也将其在国外的理财业务移植到我国市场,积极开展外汇理财业务。然而,热情的投入并不见得能得到所期望的效果——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并不理想。出现了如下的主要问题:

  将理财作为竞争手段。2005年前期,商业银行推行理财业务目的并不完全是为了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而在于争夺存款、提高市场份额。一些银行采取盲目承诺高保本收益率,甚至采取搭售储蓄存款的方式销售理财产品,将个人理财产品演变为变相高息揽储的工具。不少股份制商业银行甚至在亏损让利的条件下推出理财产品,以理财产品为竞争手段吸引中高端客户、争夺零售客户资源[1]。

  分业经营模式大大制约可理财业务的发展,使得理财业务只能停留在表面。目前的理财业务主要还停留在咨询、建议或者方案设计上,不能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具体操作仅是储蓄功能的扩展,将存贷款产品进行简单结合,或者只提供较初级的咨询服务,并不涉及房地产、债券、股票、基金等投资品种,投资咨询只是传统储蓄业务介绍,而所谓的网上银行其实是将传统银行业务照搬到互联网上,而在线投资品种仍然缺乏。而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在混业经营趋势下理财业务可涉足证券、保险、资产投资管理等业务,形成多个利润增长点。

  客户细分不够,造成理财产品有同质化趋向。如:中国银行的个人客户,现在仅仅是根据其综合金融资产余额来进行划分,如50万人民币为总行级客户,20万人民币为省行级客户,20万以下为一般客户,划分为粗线条式,没有对相当级别的高端客户进行区分和一对一贴身服务,也没有对客户的职业、年龄、性格、金融产品需求等拥有详尽的资料并进行划分(1)。业务范围更多的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一个重新的整合,普遍缺乏更为细致的客户分层,也就无法为客户提供切合需求的个性化服务,财务策划在技术、人才支持上都无法满足现实需求,投资产品在广度和深度上均不能完全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

  然而,从目前全球金融业的现状看,混业经营模式所产生的巨大经济、社会效益与竞争力是分业制经营模式所难以匹敌的。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既是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要求,也是国内市场形势的需要。我国金融界实现混业经营必是大势所趋。而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07年4月末,我国居民户存款为17.37万亿。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银行的理财业务有着丰厚的物质基础和广阔的市场前景。此时商业银行要发展好理财业务占据这块“大蛋糕”除了依赖我国金融市场和制度这些外部条件的逐步完善,更重要的是商业银行自身的完善,既改善商行由于客户细分所造成的理财业务发展不健康。而做好客户细分对目前的商业银行的来说其利不仅仅只限于理财业务,也有利于商行其他的零售业务的发展。

  因此,本文试图用数理统计学的方法来设计一种客户细分的方法。按照众多的客户个性特征将客户分类,使得商行可以以此为基础设计相应的理财服务和投资组合来提高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广度与深度。

  本文所使用的方法特殊之处在于先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理财客户众多的个性特征变量进行主成分分析,原因在于理财客户个性特征变量众多,一方面为了避免遗漏重要的信息,研究时尽量选取多的变量,而另一方面随着考虑变量的增多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同时由于各变量是对同一事物的反映,不可变面的造成信大量重叠,既存在相关性,而主成分分析正是通过原来变量的少数几个线性组合来解释原来变量绝大多数信息的一种良好的方法。

  此后,用所得到的主成分对所有客户进行系统聚类分析,从而将客户细分,再利用spss软件的描述统计分析和频率分析对客户的个性特征、理财产品与服务需求、客户满意度和客户忠诚度进行差异性分析。

  1、为了使客户分割成为可行的策略,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准则,它们一般包括可识别性、实质性、可接近性、稳定性、响应性和可行动性等。

  2、利用定性阶梯法进行深度访谈,筛选出重要的理财业务、客户满意、客户忠诚以及客户个性特征的情况,并了解受访者表达这些项目时所用的语言[3]。

  3、效度,衡量工具是否真正能够测出所想测量事物的程度(黄俊英,1996)。经由定性的访谈结果,发展成量性问卷,利用量表形态进行大量样本的问卷测试[3]。问卷在被使用之前都询问过业内一些专家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力求符合效度。

  假设某家银行有n个理财客户的交易记录,并将他们经过数据处理成了n个样本数据,用来代表每一条客户数据样本(),描述这家银行的理财客户个性特征的变量有m个,用来代表第个变量(),则代表第个客户在第个变量上的取值。则可构成如下原始数据矩阵:

  由于原始记录的各变量的数量级和量纲不同,造成数值差别悬殊,为使各种评价指标具有可比性,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

  在标准化的基础上计算相关系数矩阵,这个矩阵中的每个元素,表示第个变量和第个变量的相关系数。

  对相关系数矩阵作Jacobi的正交变换得到对角矩阵:即存在正交矩阵Q使得相关系数矩阵R使得:

  在主因在分析中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我们不妨假设m个特征值:,而为主因子的方差,方差越大对总变异的贡献越大。而主成分则可表示为:3、进行主成分分析就为了减少变量个数,所以在选取出主成分时个数一定是少于m个的,通常以所取得个数使得累计贡献率达到85%以上为宜,即:

  在这其中具有重要的经济学意义,它叫做因子负荷量,反映的是主成分和每个原始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而则表示一个主成分中所有指标对该主成分的依赖作用,这个值越大则说明我们的主成分分析越成功。

  4、将所有客户的数据调出,计算他们在我们所选出的个主成分上的得分。在计算过程中当然是用标准化了的数据,把他们带入:

  用我们所得到的主成分(作为理财客户的个性特征维度,用客户在这些主成分上的得分作为聚类变量,进行系统聚类分析。

  它的原理是在预先不知道目标数据库到底有多少类的情况下,希望将所有的样本组成不同的类或者说“聚类”,并且使得在这种分类情况下,以某种度量为标准的相异度,在同一聚类之间最小化,而在不同聚类之间最大化。

  1、规定样本之间的距离和类与类之间的距离,则由欧氏距离公式计算和类平均法计算,即(1)

  式(1)中的和是样本序号,是主成分的序号。而(2)中的和分别是类和的样本个数。类平均法较好地利用了所有样本之间的信息,在很多情况下它被认为是一种比较好的系统聚类方法。

  2、在计算类与类之间的距离D:开始时,每个客户的样本都各成一类,组成n类:。故在开始时,类与类之间的距离与样本之间的距离相同,即

  3、进行系统聚类,将D中最小元素对应的类合并,然后按照公式(2)重新计算新类与相邻类的距离。如果全部的类都已成一类,则过程终止,否则回到步骤3。

  6、计算每个客户类别的综合得分,其中(i=1,2,……,s)是第i类中所有客户综合得分的平均值。

  根据每个客户类别的综合得分情况我们可以对这些类别客户进行等级划分,并且有新客户加入时根据其客户的综合得分就知道将该客户归入哪一类别,从而实现对客户的科学分类。

  本文所采取的方法避免了传统的用人口特征对客户进行细分的盲目性,也避免了在选择特征变量时的人为性和相关性。从而大大提高了客户细分的科学性。客户细分后根据每类客户的个性特征变量的取值总结他们的特点,商业银行就可对不同的客户实行差异化营销战略,即为不同的理财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

  [1]羊英.《中国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探讨》.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二)数据来源与选择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将企业划分为22个行业。出于数据的有效性考虑,我们放弃了一些数量较小的行业,如住宿业、邮政业等,这些行业的投资额、利润额在整个理财市场中占比都极小;此外,还放弃了泡沫较大、受政策影响较大的行业,如房地产业,该行业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过大。最终选择了农林牧副渔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金融保险业等16个行业④。所用数据均来自来自于Wind中国金融数据库。首先选择了2004~2013年这16个行业涉及60个子行业的投资金额和利润总额数据,因2013年部分行业如农林牧副渔业、金融与保险业的利润额在Wind数据库中并未统计收录,我们放弃了2013年各行业的利润额数据。再将这些子行业的数据加总得到16个行业的年度投资金额和利润总额数据。而JeffreyWurgler模型是使用的投资额和利润额的增长率,因此我们数据处理后,得到的是2005-2012年16个行业的投资额和利润额的增长率数据(共计256个数据)。

  (三)实证分析1.模型一的实证分析因为这些数据属于面板时间序列数据类型,我们采用的是Stata12.0软件对其进行分析。模型一(拓展前的Wu-gler模型)设定为:ln(turi,t)=αt+βtln(proi,t)+ε。我们将2005-2012年16个行业的投资额和利润额的增长率数据带入其中进行回归。得到的结果如表1所示。由上表结果可见,pro代表行业的利润总额增长率,该增长率的系数β为-0.0141,该模型中的常数项α为2.4。因此,我们得到的模型回归结果为ln(turi,t)=2.4-0.0141ln(proi,t)+0.09465988。因为该模型中β系数为-0.0141,呈现微弱的负相关,可见行业的利润额增长率与投资额增长率呈反向相关,并未达到预期的正向相关,意味着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即一些利润率较低的行业投资金额是上升趋势,而一些利润率较高、盈利能力较强的行业投资金额下降。该模型是一个静态的模型,我们对其进行Hausman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对其使用随机效应模型的处理方式是合适的。2.模型二的实证分析我们依然使用Stata12.0软件将整理所得2004至2012年理财市场16个行业的投资额和利润额数据带入模型二(拓展后的动态Wugler模型)进行回归。模型二的设定为:ln(turi,t)=αt+λln(turi,t-1)+βtln(proi,t)+ε,其中λln(turi,t-1)代表了上一年(滞后一期)的投资额对今年的投资额的影响。我们的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由上表结果可见,上一年的投资额增长率ln(turi,-1,t-1)的系数λ为-0.0507358,而本年度的利润额增长率ln(proi,t)的系数β为-0.0283557,常数项α为2.553024。因此,模型二的回归结果为,ln(turi,t)=2.553024-0.0507358ln(turi,-1,t-1)-0.0283557ln(proi,t)。由ln(turi,-1,t-1)的系数λ为负可见,上一年度的行业投资额与本年度的投资额呈现负向相关。而且,本年度的行业利润额增长率ln(proi,t)的系数-0.0283557也为负,意味着理财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当一些利润率较低的行业投资金额上升时,另一些利润率较高的行业投资金额下降。该模型是一个是动态的模型,我们进行了sargentest(萨根检验),证明其不存在过度识别问题,工具变量ln(proi,t)是有效的;进行了GMM估计(广义矩估计),证明了这些行业上一年度的投资额增长率确实会影响到该行业本年度的投资额增长;对2005至2012年这16个行业的投资额增长率和利润额增长率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表明它们属于平稳的时间序列,不存在单位根问题,做出的回归模型是有意义的。

  1.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对企业来说,这类理财产品的期限较短、风险低,投资期内公允价值一般不会发生太大变化,也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企业购买此类理财产品是为了利用闲置资金获得高于存款利率的收益率。因此它符合“商业模式”要求。同时,这类理财产品一般预期到期能够收回本金并获取固定的收益,或提前确定了预期收益率,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对于企业来说,它符合“现金流量”的特征,与银行签订的合约当中规定了本金和收益现金流的具体日期。因此,如果购买这类理财产品的企业不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那么就可以以摊余成本来确认和计量。例如,郎姿股份在2013年11月21日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韩亚银行(中国)的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一佳赢”恒利系列A1号,认购总金融4500万元,年收益率6%,期限33天。郎姿股份在购买时就基本能够确定在2013年12月24日收回本金和24万元的利息。因此,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来计量该项资产。按照我国目前的会计准则,这类理财产品可以归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摊余成本计量。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企业按应收债权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按实际利率确认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分别计算的各期利息收入相差很小,也可以采用名义利率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企业购买了长期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那么只能归类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来计量。

  2.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两种,多数为结构性理财产品,收益和股票、利率、汇率、商品、信贷、指数等等挂钩。虽然企业购买该类理财产品可能同样出于“获取合同约定的现金流量”的目的,而不是转卖或赎回以获得公允价值变动差价。但理财产品“浮动”的本金或收益决定了它的现金流是不能预先确定的,因此不符合“合同现金流量”的特征。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收益还要随着其他金融产品的价格(或数值)的变动而变动,具有衍生金融工具的性质,它只能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尽管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的时候可能极力宣传某项理财产品风险很低、预期收益率比较确定,但从合同来看,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最终还是由购买该产品的企业来承担。出于客观考虑,企业必须将承担的风险体现在该项资产的价值中。以人人乐购买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为例,人人乐需要承担如下风险:(1)利率风险。该款产品的收益率根据6个月AAA信用等级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确定,6个月AAA信用等级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的变化可能导致客户的到期收益率高于或低于普通存款收益。(2)提前终止风险。该款产品的乙方(兴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存款产品。在2013年的半年报中,人人乐将该项理财产品计入了“其他流动资产”,以取得的成本为账面价值进行核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仍按照取得成本来确认该项金融资产,并在后期按成本进行计量,则不能恰当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因为这类理财产品的性质是一种尚未履行或出于履行中的合约,不是已发生的交易,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历史成本主要是面向过去,计量过去已发生的交易,根本无法胜任该项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公允价值模式面向现在和未来。历史成本财务报告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于事无补,应当以公允价值作为金额工具的计量属性。但我国目前并没有一个比较活跃的理财产品流转市场,理财产品公允价值的取得是一个问题。虽然现在有银行和其他机构尝试建立理财产品的转让市场,如重庆OTC在2013年7月和华夏银行合作,在其交易平台上推出理财产品转让业务,但毕竟还只是一个尝试。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一般只能提前赎回,而不能转让给他人,因此,一般无法直接在活跃市场上获得一项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因此,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财产品在不存在活跃市场报价的情况下,只能通过估值模型估计取得时和后续持有期间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在采用估值模型时,首先看该时点有没有活跃市场上类似资产的报价或不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资产的报价,如根据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的投向,获得具有类似风险的金融资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并根据风险和收益特征进行调整。如果没有可观测的市场报价,企业可以根据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银行公布的剩余投资期预期收益率、现金流等来估计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金融机构一般可以对金融产品公允价值作出更准确的估计,在银行根据理财产品发行市场的同品种剩余期限市场收益率的变化估算出其公允价值后,企业也可以选择对这个价格进行一定调整(如加上银行的管理费)后作为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类。也就是说,要真实反映出理财产品的经济实质,向报表使用者提供最相关的信息,企业需要在准则规定的两类金融资产中选择一个进行理财产品的核算。这需要根据管理层持有意图和能力、交易条件等来决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企业为了近期出售赚取差价而持有的债权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在目前理财产品转让市场尚未建立起来的背景下,企业购买理财产品一般是为了获得以投资本金为基础的额外收益,即预期收益为本金和银行给定预期收益率的乘积,而不是为了交易、转让获得差价。因此,理财产品不满易性金融资产的要求,在现行会计准则的框架下,它只有作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两类金融资产来核算。

  “网银”不仅是大众获得理财信息的重要途径,更是理财产品的重要销售渠道,它对于银行业利润增长起到重要的作用。在节省成本、促进业务办理的同时,还能并举交叉销售和增值销售,以此推动整个银行业的业绩提升。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网上银行业务已占有总体业绩50%的份额,而我国网银业务量还未达到银行业务总量的10%,可以说是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通过网银营销,有助于实现网银客户向银行理财业务客户的转化。随着国家规范网上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出台,网银将与线下银行网点相互依托、相互补充,成为国内商业银行提升精准营销效率、提高销售业绩的推手。

  1、设置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在设置薪酬结构时,以公平性原则为指导,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设计合理的薪酬奖惩制度,根据薪酬构成比例确定奖惩预算额度约为基本薪酬预算总额的10-12%,排除年度营业与员工前一年考核的浮动系数的条件下,员工的福利总计相当于当年的福利预算。2、绩效考核的对策首先,两级绩效合同是业绩管理的主要手段,让高层管理者把主要注意力放在对公司价值最关键的经营决策上,以合同方式体现达成业绩承诺的严肃性。其次,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支行高层不定期进行业绩检查,对管理层的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当实际业绩超过合同业绩时,下一年度的目标业绩就可以做适当的提升;当实际业绩明显低于合同业绩时,负责人有必要向上级分析原因并递交改善业绩的具体行动方案。再次,在沟通平台的建设上,商业银行应向全体员工公开考核结果,提高绩效考核体系的透明度,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考核主管部门应主动与基层人员进行沟通,获得员工的更大认可度。3、员工培训对策商业银行应认识到员工的成长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员工理财产品的培训是取得人员素质持续优势的保持途径之一,提供充足的培训资金、时间壮大自己的理财队伍。在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时候,要有较强的针对性,根据岗位、级别、性别、性格、专业水平设置不同的培训内容。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资格考核与认定管理制度,强化理财业务团队的综合金融理论、财务分析知识、市场分析能力和投资技巧、职业道德的全面复合。